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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发力 打通产销链路——落实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府采购的操作指南

精准发力 打通产销链路——落实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府采购的操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将“政府采购农副产品优先考虑贫困地区”这一要求落到实处,需要采购单位、供应商、平台及监管部门协同发力,构建一个高效、透明、可持续的产销对接机制。以下是具体操作的实施路径与要点:

一、 明确优先采购范围与认定标准

  1. 地域范围:优先采购的农副产品应来源于国家及省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区域。采购单位需及时关注并依据官方发布的地区名录进行采购决策。
  2. 产品范围:涵盖这些地区生产的各类农、林、牧、渔产品及其初级加工品,如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茶叶、肉类、禽蛋、奶制品、食用菌、中药材等。
  3. 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为注册在贫困地区、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资质和能力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其产品原料应主要来自当地。

二、 依托权威平台,实现线上精准采购

目前,最主要的实施渠道是 “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832平台”)

  • 采购单位操作:各级预算单位应按照政策要求,在“832平台”上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积极通过平台完成交易。操作流程包括:平台注册、需求填报、选择商品、下单采购、验收支付、评价反馈。应定期在平台发布采购需求,鼓励通过竞价、批量订购等方式获取优质优价产品。
  • 供应商操作:贫困地区供应商应积极入驻“832平台”,按要求完善企业及产品信息,确保资质真实、产品可溯源、价格合理、服务可靠。可结合本地特色,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或特色产品专栏。

三、 规范线下采购流程,确保政策落地

对于未完全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的采购,也应遵循优先原则:

  1. 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约定:在单位食堂食材、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中,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在产品质量和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并可给予一定价格评审优惠。
  2. 核实产品来源:要求投标或响应供应商提供产品的产地证明、采购凭证或供应商所在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保产品来源的真实性。
  3. 建立直采直供机制:鼓励采购单位与贫困地区的农业生产基地、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直采合作关系,减少中间环节,既保障供应稳定,又让更多利益留在当地。

四、 加强全过程管理与协同保障

  1. 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应制定内部管理细则,明确采购预算、份额比例、执行部门及人员职责,将采购任务落到实处。定期统计和上报采购执行情况。
  2. 质量与监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需加强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化生产指导。采购单位应严格验收,确保产品安全合格。“832平台”也需完善品控和售后体系。
  3. 能力建设与宣传:加强对贫困地区供应商的电商运营、品牌包装、物流配送等培训,提升其市场竞争力。采购单位内部应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干部职工认同并支持消费帮扶行动。
  4. 监督与激励:财政、审计、乡村振兴等部门应将政策执行情况纳入监督考核范围,对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执行不力的进行督促提醒。

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关键在于 “精准”“可持续” 。通过 “线上平台为主、线下渠道为辅” 的采购模式,严格源头认定,规范采购程序,强化质量管控,并注重培育贫困地区的内生发展能力,方能真正发挥政府采购的牵引作用,将政策红利切实转化为带动脱贫地区产业兴旺、群众增收的强大动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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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2 0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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